35岁的普通家庭意外怀孕得到的四胎到底该不该生?
网友提问:
今天35岁了,我们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儿女双全。一个闺女上大一了,大儿子在读初三,小儿子在上中班,由于是普通家庭,所以在我生了第三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实施避孕措施。一开始想到的是吃避孕药,但是百度说这个药经常吃的话,会对身体有很大的副作用,就Pass掉这个措施;然后就是上环,百度到这个更加恐怖,不仅会导致经期不正常,还有可能引发各种妇科病,马上Pass掉这个措施;最后就是安全套了,百度到这个和其他避孕方法相比,使用方便、没有副作用,避孕成功率高达97%。这个看来是最安全又保险的。所以一直都是这样避孕,也一直都很安全着。但现在却意外怀孕第四胎了,心中非常纠结,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生呢?大家有好一点的建议可以说一下。
相关答复:
四胎意外怀孕建议应该生下来。因为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人丁兴旺、推迟更年期的到来。但是这个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个人的意愿,假如想要继续妊娠,就应该到医院产科做相应的检查,做B超确定是否宫内怀孕,然后按计划做辅助检查,如果实在不想要的话也可以在怀孕49天内进行药物流产。
现在我国是全面放开三胎政策是为了缓解出生人口下降幅度,也有很多的人走上了备孕之路,但是还有一些夫妻他们本身就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这个时候突然意外怀孕四胎,肯定也会考虑到经济因素的存在,但是我还是建议35岁的普通家庭意外怀孕得到的四胎应该生下来的,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具体原因。
具体四胎要不要生下来还是要根据女性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如果女性身体状况良好,还是建议女性生下来的,如果女性前三胎怀孕时都是剖腹产那就不建议继续妊娠了,避免在后期分娩时造成子宫破裂的影响,对于孩子的去留还是要和家人好好商量一下并且结合自己的身体情况做决定。
现在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家是需要进步的,那就需要更多的人才输入,并且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重的问题,国家的政策已经从原先的计划生育到提倡三胎了,虽然我是建议普通家庭意外怀孕得到的四胎应该生下来,但是如果有这些情况的话就应该终止妊娠了。1. 经济压力过大。现在生活压力比较大,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用都已经很高了,再来一个孩子看看家庭能不能承担得起,如果承担不起的话建议不要再生;2. 丈夫不同意。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由两人共同决定的,如果说其中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生,那么就建议不要生了,毕竟养育孩子是需要共同参与的,如果丈夫不同意,那抚养孩子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