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十大原则?
第40天(5周又5天)孕期用药十大铁律
进入了孕期,尤其是孕早期,用药是件大事。及时了解孕期用药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医生要明确情况
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按已孕用药;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阶段。
用药要明确目的
用药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既不能病情不明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有病不用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
采用保守原则
能少用的药物决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就不用,能暂时停用就暂停使用。
采用选优原则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权衡已知风险
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应禁止使用。但如果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和风险后,方可考虑使用。
避免未知风脸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就更要谨慎。
严格控制时间及剂量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尽量缩短用药疗程,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切忌自选自用
切忌自选自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自己用药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遵循用药说明
服用药物,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考虑终止妊娠
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师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告诉准爸爸,处处关心谨防流产
准爸爸在爱妻怀孕的早期千万要小心谨慎,因为怀孕早期是流产的高发时期。要想自己的爱妻和宝宝安然无恙,一定要格外地注意爱妻的安全,尽量不让妻子做繁重的家务活。
※以上科普内容,仅供谨慎参阅。如有问题请及时就医,谨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