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早衰”了怎么办?
卵巢早衰通常被视为“不治之症”,是指女性40岁之前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卵巢功能衰竭,诊断标准为40岁以前出现至少4个月以上闭经,并有2次或以上血清FSH40U/L(2次检查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雌二醇水平73.2pmol/L。由于我国卵巢早衰患者对卵巢功能评估意识较弱,病情发现较晚,且约90%的患者在初诊时未生育,治疗的常规方法有:
雌孕激素替代治疗(HRT):对于年轻的POF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即可以缓解低雌激素症状及泌尿生殖道萎缩(为赠卵胚胎移植作准备),又可以预防远期并发症(骨质疏松、老年性痴呆症等)、结肠癌的风险降低37%。但长期HRT也有一定的风险,如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的发生,但研究表明孕激素每月应用时间大于10天的雌孕激素替代治疗可使子宫内膜癌的风险几乎降至零,而乳腺癌的风险略有增加,但死亡率不增高。通常采用雌、孕激素序贯联合方案。在应用HRT之前,应进行个体化的利弊权衡,并进行必要的监测和随访。
促排卵治疗:文献有很多关于对POF患者促排卵的成功经验的报道,治疗前筛选病人的条件大多是闭经时间短、血FSH水平不太高、临床判断为卵泡型POF等。一般用HRT或GnRHa抑制内源性促性腺激素(主要是FSH)至较低水平(20IU/L)后,予足量hMG/hCG促排卵同时B超监测,要求hMG用量大、持续时间长。降调节能使促排卵成功的理论依据是降调节后内源性FSH水平降低,颗粒细胞表面FSH受体增多,增加了卵巢的敏感性。
免疫治疗:因免疫因素是卵巢早衰的一个肯定病因,所以对有免疫因素证据的这部分卵巢早衰患者进行免疫抑制治疗是有效的。有多个免疫抑制治疗发生妊娠的报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方法鉴定免疫因素在POF中的作用,也没有明确的免疫治疗的指征和规范的用药方案,而免疫抑制治疗可引起严重副作用,所以临床上并不推荐盲目应用免疫抑制剂治疗POF。
DHEA治疗:DHEA50%由肾上腺皮质网状带分泌,20%由卵巢分泌,30%由外周DHEAS转化而来,体内每天产生6~8mg,血浓度为3~35nmol/L,其水平随年龄增长而降低。DHEA是合成雄烯二酮、睾酮、雌二醇的重要物质,DHEA的含量高低影响这些激素的水平。
赠卵胚胎移植术:1984年Lutjen等报道了世界第一例卵巢早衰卵母细胞赠送获得成活新生儿,为POF患者提供了获得生育的途径。到目前为止,赠卵胚胎移植对POF患者来说仍是获得妊娠的最有效的治疗。
1)移植当日务必夫妻双方本人同来,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原件。移植前2小时喝约1000ml水、憋尿,夫妻双方签署胚胎等级的知情同意书。
2)移植过程一般5、6分钟,在腹式B超介导下进行,一般情况下会将胚胎放到距宫底25px左右的位置。
3)移植结束后,在观察室休息20分钟,自行外出排尿,便可离院。
4)移植后三天内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及体力劳动。根据病情,一般三天后可以上班。
5)移植术后2周来院测血HCG以确定有无妊娠。期间继续黄体支持:遵医嘱肌注黄体酮。未经医生同意,不能停药。以免因停药导致黄体不足引起流血。如已妊娠,移植术后4周做B超确定有无孕囊,胎心搏动,及胚胎着床位置,确定妊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