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关于辅助生殖技术的意见加强管理试管婴
解读国卫妇幼发〔2015〕55号文件
此次卫计委刊发的国卫妇幼发〔2015〕55号从5个方面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试管婴儿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试管婴儿及人类精子库管理指导意见
1.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刻不容缓
对于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广泛关注,亟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从医学技术的角度来讲,试管婴儿是不孕不育家庭的直接解决方案,目前全球仅少数国家开放了辅助生殖技术的延伸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推广应用的主要优势是优生优育,自技术应用其认可度日益提升。
2.把好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与审批准入关
申请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技术水平,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目前,很多医院和组织机构都在做试管婴儿,从而导致试管婴儿技术变成了商业化和产业化的模式,而有的机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机构要想成为相应机构必须要得到严格的审批,必须得具备达到国家计生委资质要求并备案的医院或者组织机构才能得到认可。
3.强化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监督管理
现在,我国对于试管婴儿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计生委会对各方机构进行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技术不合格、环境不达标的组织机构进行责令限期整改,以预防有的组织机构浑水摸鱼,导致试管婴儿技术被滥用。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一些组织机构因为某些方面不达标,手术过程中而会给患者带来大大小小的危害,为此各省级省级计生行政部门设立了一些违规机构和人员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一些没有通过计生委评审的组织机构一旦被举报或者查处,涉案的相关机构和人员都会受到处罚和惩戒。
5.加强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
督促辅助生殖机构全面推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许可证件
省级卫生厅会在醒目的位置公布符合规定的试管婴儿技术机构,并设立了意见箱以及开通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规机构,排查出一些不合格的组织机构,以便需要就医的患者更好的选择放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