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靠民政局熟人就消除了婚姻记录,这是真的吗?
网友提问:
我再过一两周就要去领结婚证了,但是有一点我有点疑惑,就是我曾经结婚几个月,但是后来离婚了,因为当时年纪比较小,并不知道两个人一起生活之后会出现什么现象,而且和之前想的不一样,结婚之后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打击,最主要的是我们结婚之后基本天天吵架,最后终于我们来人都认识到结婚是一个错误,所以幸好现在及时止损,去领证句做了离婚登记,并办理了离婚证,但是现在我马上要再次结婚了,虽然现在的男友并不是说很介意这件事情,但是我觉得有点不妥当,就想着能不能直接将婚姻记录直接删除,但是我看网友们都说这个婚姻记录不能删除,但是我又看见有人通过民政局的熟人就可以消除,这是真的吗?
相关答复:
假的,婚姻记录是无法删除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远。就是说即使婚姻登记档案到了最长的保管年限,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也应当永久保存,所以婚姻记录是不能消除的。而且对于当事者来说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并且如果与之后的配偶登记结婚时,本人不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处是不会发放新的结婚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记录是不能够被消除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本以及民政局的登记都会有记录,并且若在次登记结婚,也会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详情可以参考下述几点。
1. 准备材料: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及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的相关证明;2. 提出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 填写申请表:之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各自需要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 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5. 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以上就是离婚之后在次登记结婚的流程,值得注意的是,在登记结婚的时候,需要准备9元钱办理结婚证,此外还是要建议大家在面对过去的时候,不要总想着掩盖,要坦然面对,争取未来的幸福,因为夫妻间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与真诚。如果这两点做不到,幸福将会离你很远。
先不说本身消除婚姻记录就是违法的事情,而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不会冒着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的风险去篡改婚姻登记记录。但是如果出现了胁迫结婚的情况,该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并且也不算是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且可撤销婚姻自撤销之日起婚姻无效,且当申请撤销的婚姻的行政诉求被批准或者民事诉求被支持的,应当持相关的行政文书或者民事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变更成未婚状态。